近期,法因数控与济南市工商局信用协会签署社会责任试点工作协议,成为济南市首批以协议方式履行社会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的十三家试点企业之一。
按照协议和试点方案规定,试点时间为一年,在这一年的时间里,企业将制定社会责任政策,确定组织机构,开展社会责任自我规范、自我评价,建立可持续改进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制,通过编制《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手册》,以制度形式将企业与员工、社会、投资者、合作伙伴、政府、社区等诸方面承诺体现出来,并有效运行,最终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形式,公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这次社会责任评价试点工作,是在省委宣传部指导下,由山东省工商局、省企业信用与社会责任协会和各市企业信用协会共同组织的。省市两级政府非常重视,专门研究制订了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91项指标任务,并将对达标企业授予“山东最佳企业公民”称号。
据了解,开展社会责任评价,在山东省乃至全国还是首创。此项活动的展开,有利于实现企业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的转变,提升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正确处理好企业与投资者、员工、消费者、合作伙伴、政府、社区等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法因公司将按照协议和有关要求制定目标任务、标准、要求以及实施方案,积极对照标准整理整改,将“点滴是大,诚信为本”和“四大股东”的理念落到实处。
背景资料:什么是社会责任评价
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lResponsibility,简称CSR)是指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责任,包括遵守商业道德、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职业健康、生产安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其主要内容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三大方面,企业只有保持这三个方面的协调发展,才能实现健康持续成长的终极目标。
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跨国公司的对外扩张,劳工权益保障、环境保护等日益成为世界性的问题。在这一背景下,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蓬勃兴起,并逐渐演变成世界性潮流。非政府组织、媒体、公众和政府共同采取措施,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很多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开始将社会责任上升为企业战略,视其为企业制胜不可或缺的软竞争力和公司核心业务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纷纷制定和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及标识,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公开向社会承诺承担社会责任,并采取认证、验厂等方式,推动供应链上的商业伙伴共同遵守,以展示企业负责任的良好形象。我国于2005年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写入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一些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包括国有企业、跨国公司、民营企业,也积极投身到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实践之中,积极将社会责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企业文化。
2006年以来,山东省也在积极探索和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工作,连续三年开展了“山东最佳企业公民”的评选表彰活动,共推出了45家“山东最佳企业公民”;研究推出了山东版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该体系共分为11项一级指标、39项二级指标、91项三级指标,并规定53项必须遵守的指标。
稿件来源:法因数控